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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9-03-29 浏览量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及我校的实际情况,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2019年4月5日(星期五)—7日(星期日)放假,共三天。
二、4月8日(星期一)上班,4月5日因清明节公休未执行的课程,学校不统一安排补课,请各位老师根据教学进度妥善处理。
三、节假日期间,各办公室要落实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保卫措施。教师外出祭扫时注意出行安全,防范山火。
四、节假日期间,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,积极营造文明祭扫新风尚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
2019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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